日前,网通社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的《市场监管总局企业名称申报登记公告》(12月5日)中获悉,“一汽奥迪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审批通过。其获得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也就获得了在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使用此名称设立公司的权利,这意味要求一汽奥迪销售公司有望独立运营。
导语日前,网通社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的《市场监管总局企业名称申报登记公告》(12月5日)中获悉,“一汽奥迪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审批通过。其获得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也就获得了在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使用此名称设立公司的权利,这意味着一汽奥迪销售公司有望独立运营。
其实早在2018年初,一汽集团、大众汽车股份公司和奥迪股份公司曾签订合资合作谅解备忘录,计划在华成立“一汽-奥迪销售公司”,其为一汽-大众的全资子公司,拥有人事、财务、采购等职能。今年5月22日,在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企业名称核准公告》中,“一汽奥迪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就已经出现。
有分析人士指出:“除了加码与奔驰、宝马之间的较量,一汽-大众成立一汽奥迪销售公司的另一目的可能还包括应对来自上汽奥迪项目的潜在竞争威胁。”
据了解,奥迪曾在2017年与一汽集团、一汽-大众以及奥迪经销商达成协议,上汽奥迪的产品将在2021年投产,且不能早于2022年1月进行销售。因此,虽然上汽奥迪项目进展迅速,但短期内难以对一汽奥迪的利益产生直接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