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佛山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加快推进汽车消费市场转型升级,促进汽车消费,更好满足居民出行需要,佛山市人民政府制定了新措施,自2020年3月1日实施,有效期1年。其中最值得消费者关注的是,佛山市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在佛山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排量汽车给予资金补助,推动汽车消费。
导语为促进佛山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加快推进汽车消费市场转型升级,促进汽车消费,更好满足居民出行需要,佛山市人民政府制定了新措施,自2020年3月1日实施,有效期1年。其中最值得消费者关注的是,佛山市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在佛山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排量汽车给予资金补助,推动汽车消费。
网通社从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获悉,补助金由消费者申请并直接发放至消费者,具体实施细则将由佛山市各区负责制定执行。具体措施如下:
1、推动汽车更新换代。佛山号牌车主凭旧车售卖票据或汽车报废注销证明购买新车,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
2、鼓励汽车集体采购。对同一消费者一次性购买5台及以上的大、中、重型客运、载货汽车(车辆单价不少于50万元),每辆车给予5000元补助。
3、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车,每辆给予2000元补助。
另附措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