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继续延长部分小客车指标的使用期限,具体通告如下:小客车指标有效期截止日在2020年1月24日至本市解除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之日后60日的指标持有人,可于解除之日后120日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
导语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经北京市政府同意,决定继续延长部分小客车指标的使用期限。日前,网通社从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获悉,小客车指标有效期截止日在2020年1月24日至本市解除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之日后60日的指标持有人,可于解除之日后120日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
根据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和市民生产、生活实际情况,为避免市民在防控疫情期间聚集办理车辆注册登记,防止因防控疫情原因导致小客车指标过期,保障小客车指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北京市已于2月1日发布通告,宣布延长部分小客车指标的使用期限。
当时的具体通告如下:小客车指标有效期截止日在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间的,可延长至2020年3月10日(含)前办理缴纳车辆购置税和车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