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通社从相关渠道获悉,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永康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旗下全资二级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新能源”)被债权人以不能清偿到期债权,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被申请破产清算。
导语日前,网通社从相关渠道获悉,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永康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旗下全资二级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新能源”)被债权人以不能清偿到期债权,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被申请破产清算。
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永康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申请人杭州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锦湖(中国)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以众泰新能源不能清偿到期债权,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申请对众泰新能源进行破产清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裁定如下:
1、立案受理申请人杭州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锦湖(中国)轮胎销售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2、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