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是大宗消费品,在国内社会消费品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过去几年,汽车消费大约占国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左右。
导语受近期疫情影响,国内消费增长受到一定抑制。为了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
《意见》指出,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对经济具有持久拉动力,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消费特别是接触型消费恢复较慢,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服务业领域面临较多困难。
《意见》要求各地政府、国务院各部委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协同发力、远近兼顾,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有序恢复发展,着力稳住消费基本盘,不断增强消费发展综合能力,全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消费环境,进一步夯实消费高质量发展基础。
《意见》多处涉及汽车消费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衡量内需的重要指标。汽车是大宗消费品,在国内社会消费品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过去几年,汽车消费大约占国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左右。《意见》提出的20条措施中,多处和汽车消费有关,汽车消费稳定增长,对于国内消费持续恢复具有重要意义。
归纳一下,涉及汽车的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是推动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意见》第七条“推动绿色消费”,提出要“提高城市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出行占比,推动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
这里所说的公共服务车辆,应该指出租车、网约车、城市物流车等。
二是鼓励汽车下乡,特别是新能源汽车下乡,并完善充电设施建设。《意见》第八条“充分挖掘县乡消费潜力”提出“以汽车、家电为重点,引导企业面向农村开展促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推进充电桩(站)等配套设施建设”。
三是因地制宜逐步取消汽车限购。
《意见》第十三条“破除限制消费障碍壁垒”提出:有序破除一些重点服务消费领域的体制机制障碍和隐性壁垒,促进不同地区和行业标准、规则、政策协调统一,简化优化相关证照或证明办理流程手续。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逐步增加汽车增量指标数量、放宽购车人员资格限制,鼓励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限购地区实施城区、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更多通过法律、经济和科技手段调节汽车使用,因地制宜逐步取消汽车限购,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
四是加快发展汽车后市场,放开二手车限迁、皮卡进城。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汽车改装行业管理机制,加快发展汽车后市场。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落实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措施。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研究进一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
汽车消费存在四大制约因素
中国连续十一年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生产国和第一大新车消费市场。每年约2500万辆的刚性需求成为保障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基石。
但是,中国汽车消费也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一是汽车限购抑制了数百万汽车消费能力。二是二手车交易不畅影响了新车销售。在汽车发达国家,二手车交易量一般都是新车的两倍或更多。而国内二手车交易量还不及新车交易量。三是充电基础设施不完善影响了电动汽车销售。四是禁止皮卡进城影响了皮卡这一车型在大城市的销售。
除了以上四个制约因素,国内疫情不时反弹、封控区不断增多,也影响了正常的汽车消费。
国务院办公厅的《意见》,针对汽车消费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解决办法。这些措施如果能够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势必对中国的汽车消费带来极大的促进作用,对于新能源汽车的加快发展也带来重大利好。